龙圩送法到基层 服务暖民心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1-20  分享到:

 

 法官隆冬时节送法下乡,温暖了我们百姓的心。” 118日上午,梧州市龙圩区中心广场上比往常要热闹许多。龙圩区法院以区委组织开展的“为民服务当先锋,党员义工连万家”主题活动为契机,在龙圩区中心广场上设点,开展集“宣传、引导、咨询、接访、答疑”多功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活动,并编辑制作《审判工作流程示意图》、《民事诉讼时效》等图文并茂的普法宣传资料,为公众提供内容通俗易懂、形式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

打官司心里有底了

上午9时,法院干警刚刚拉起横幅、摆好桌椅,在旁边驻足观看的人群纷纷向台前围拢过来。 佛子矿的工人李大哥前一天就得知了送法下乡的消息,118日他特意起了个大早,8点钟多就赶到咨询现场。他手里攥着厚厚的一叠宣传单子、册子乐呵呵地说:这可是个难得的机会,要不是来得早,哪里拿得到这么多材料, 回去可要好好地学习一下这些法律知识。” 63岁的退休周阿姨拿到三本宣传册子,她激动地说,现在大家都知道懂法的重要性了,都抢着要法律知识材料,好补上这一课,何况现在有些法规变动了不少,再不学习,哪天犯了法或被人侵权了都不知道呢。周阿姨还说,区划调整后,龙圩镇的很多群众打官司分不清是到苍梧法院还是去龙圩法院,有了这些宣传册后,我们心里就有底了。

你们的送法活动很实用

我儿子去年高中毕业到广东一工厂打工,已干了半年多,工厂一直不愿跟他签合同。遇到这种情况,我儿子该怎么办?一位中年妇女迫不及待就提了这样一个问题。

 劳动合同法已经明文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规定,如果工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你儿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儿子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法官告诉这名妇女,最好的办法是让她的儿子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工厂不签合同的情况,由劳动部门督促工厂尽快和她儿子签订合同。

 你们的送法活动很实用,能学到法律知识。一老者表明参加咨询的心情,希望以后能多搞些类似的法律服务活动。

 “法院要公正判案,要有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其中就需要当事人成为懂法之人,因此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法院同时也要落实阳光司法,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带队的龙圩法院政工科科长潘健华说。

(易宽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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