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相邻摊主为琐事起纷争 法官调解化矛盾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2-25  分享到:

 

2014224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在同一市场内的两摊主因摊位问题引发的健康权纠纷,使二人僵持多时的关系得以“解冻”。

据了解,事情的起因只为一包苦瓜。去年8月的一天,经营冷冻食品的覃某在龙圩镇河堤市场摆摊时,旁边摊位贩卖蔬菜的莫某在通道上摆放了一包苦瓜。覃某认为阻碍了他及顾客的通行,就把苦瓜拖开到莫某的摊位前,并找莫某论理,于是二人便争吵起来。在争执中,年少气盛的莫某用手机砸伤了覃某的头部以及左眼角,覃某顿时鲜血直流,莫某在争执中也受了轻微的皮外伤。后来二人均打了110报警,民警到现场处理后,把二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对用手机砸人的莫某进行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事后受伤较重的覃某到医院医治,治疗了12天,共花费了医药费3955元。覃某对李法官说,在治疗期间由于每天都要到医院输液,根本无法摆摊,因此收入也减少了。之后覃某多次找莫某要求其赔偿医药费以及误工费,但莫某认为是覃某无理取闹才引起这场纷争,因此对覃某的索赔一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覃某唯有将莫某告诸于法庭,要求莫某赔偿医药费3955元及误工费1116元。

由于该案是相邻两个摊位的摊主发生的纠纷,承办该案的李法官考虑到两人均是在同一市场的经营者,以后可能还要日夕相对,还是应以和为贵,尽量调解化解二人的矛盾。为此,李法官以调解为切入点,融法寓情化解积怨。刚开始调解时,双方各不让步,覃某要求全额赔偿,莫某坚持一分不赔,态度都很坚决,调解陷入了僵局。李法官留意到覃某只因此事憋着一口气无从发泄才不肯让步,便耐心地结合社会公德给他讲解法律法规,劝导覃某先作让步。最后,覃某同意只要求莫某赔偿3000元了事。同时,李法官对用手机砸人的莫某通过法律和事实进行了教育,无论起因是什么,用暴力解决问题都是不正确的方式,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最终,莫某当即到银行领取3000元现金,当场赔偿给覃某,二人终于握手言和。覃某对李法官的感激之情也溢于言表。

               

                                     双方当场和解

(李亦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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