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以为要一头半个月才能结案,但万万没想到,仅半小时就拿到调解书了。法院真是高效,一点不耽误我下午赶回广东中山上班。”
原告莫石带与被告陈北全于1995年5月10日自愿登记结婚,并先后生育三个子女。原、被告结婚后经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严重影响双方的夫妻感情。2005年原告外出打工后极少回家,与被告也没有任何联系和往来。原告遂以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承办人通过仔细阅读案卷,了解到原告莫石带长期在广东中山务工,被告则在家忙于务农。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及降低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沟通,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分别对双方释法析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友好分手。于是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再次询问双方是否已经考虑清楚,坚持要离婚。原、被告均肯定回答后,半小时就拿到了调解书,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范醒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