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法院迅速贯彻落实罗殿龙重要批示精神部署落实五点贯彻意见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06  分享到:
 

426,《人民法院报》刊发了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工作的文章——《梧州龙圩,百姓开始放飞“法官梦”》。429,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亲自对此做出专门批示:“梧州龙圩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高院部署,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创新人民陪审员选任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培训管理,走出了一条让司法贴近群众,群众了解、参与、支持司法的新路子”。

罗殿龙院长的批示使龙圩区法院全体干警深受鼓舞,430日,该院组织全体干警及时学习传达了罗院长的批示精神,并召开了院党组会议,就贯彻落实罗院长的批示精神,全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部署落实了五点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对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人民陪审员工作不仅是司法民主、司法公开的要求,更是司法为民的体现。作为基层法院,当前承担着化解基层大量矛盾纠纷的重任,如何促进案结事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至关重要。龙圩区法院要求全院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识,特别是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有一个全新认识,必须全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落实,把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当做扩大司法民主的重大任务来完成,把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当做践行群众路线的重点工作来部署,把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当做推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来落实,确保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按要求完成,切实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二、保质保量,抓紧完成第二批陪审员选聘工作

由政工部门负责,继续坚持严格选任条件,严把推荐报名、资格考察和提请任命关,力求把热心陪审工作、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各界优秀人士选拔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在8月份之前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要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拓宽人民陪审员选聘渠道,在现有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扩大各行业专业人士如涉及会计、金融、医疗、建筑等行业专业人士的选聘,同时,考虑增加城镇普通居民和农民工所占比例,扩大人民陪审员的职业分布,充分满足各类案件审判需要,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三、建章立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

要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完善人民陪审员的考核、奖惩、辞退、任免机制,建立陪审员工作档案。切实抓好人民陪审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意识教育,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纪律性,每年对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考核测评,并将考核结果通报人大及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及时反映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成绩。对于履行职务良好的人民陪审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及奖励,切实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培训,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常态化的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工作机制,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法官论坛、专题审判实务讲座等形式,每年举行3-4次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进行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等专业知识培训。同时,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观摩庭审、座谈交流、资深法官介绍审判经验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业务知识水平和庭审工作技能,努力改变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和“审而不议”的被动局面。此外,为每位人民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等报刊,配发《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案件审判经验丛书》等专业书籍及常用的审判业务资料,拓宽人民陪审员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途径,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五、加强保障,切实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良好工作环境

要创造条件专门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话及必要的办公用品,方便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同时,积极争取支持,切实将贯彻陪审制度所必需的经费开支按时落实到位,为人民陪审员正常工作履行职责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此外,要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支持,为人民陪审员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

(易宽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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