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交通事故致老太死亡 法官细心调解案结事了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07  分享到:
 

201456日龙圩区法院下班时间,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仍在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该起交通事故成功调解,驾驶员当即支付全部赔偿款40000元,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10000元。

20131210日,被告黎志基驾驶拖拉机在起步时碰倒79岁的吴老太,造成吴老太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黎志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吴老太的子女悲痛万分,起诉至龙圩区法院要求黎志基和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8万元。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吴老太虽然是农业人口,但已跟随龙圩区的子女在城镇居住多年,按照法律规定应按城镇人口计算死亡赔偿金,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坚持按农业人口计算赔偿金,调解陷入了僵局。为避免死者家属与肇事司机的矛盾激发,法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了“调解为主、快速办结”的办案思路,第一时间安抚稳定受害人家属的情绪,同时耐心向被告分析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应遵循的法律和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并尽力说服原告方放弃不合理的要求。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通过对原告和被告分别劝导和共同协商等方式,原告和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肇事司机当即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龙圩区成立后,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但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不能与车辆的增长成正比,有的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随之而来的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面对日渐增多、更加复杂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龙圩区法院重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审理,加大该类案件的调解力度,坚持高标准开展调解工作、高质量服务群众的要求,交通事故案件调撤率达6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和效果得到了显著提升,妥善化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为平安龙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官耐心调解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苏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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