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反面材料做鞭策 安全自律记心间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08  分享到:
 

57日,梧州市龙圩区法警大队大队长钟金文召集全体司法警察,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通知,就部分地区发生的司法警察警务安全事件和个人违纪事件进行集中学习讨论,要求全体司法警察以反面材料做鞭策,教育广大司法警察切实增强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纪律意识。

一、增强安全意识,排查安全隐患

针对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湖南省某法院刑事被告人脱逃事件,龙圩法院法警大队迅速在全院组织开展了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以下几方面:1、查安全隐患,看是否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2、查事故苗头,看是否存在安全防范工作懈怠的情况;3、查安全制度,看是否存在执行方面的缺失;4、查安全装备,看必须的安全设施和装备投入是否到位,报损的设施装备是否及时更新。对于此次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有问题就查,坚决不回避不遮掩。

二、增强防范意识, 构建防范体系

在讨论到湖南省某县法院刑事被告人脱逃事件时,法警们均认为事件发生完全是由于法警在看管时未按规定对被告人实施约束、防范措施不到位,思想麻痹大意、缺乏防范意识所致。为此,队长钟金文提出:增强防范意识,就要从执行安全防范制度入手,防范的节点要细,落实的责任要明。现行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规章制度对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都做了详实的规定,并把安全防范作为重点加以突出。与会队员纷纷响应并表示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构建防范体系:1、将进一步加深对法规的学习和对业务技能的培训,只有在实际工作中以这些规章制度为依据,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安全防范才会有保证。2、细节决定成败。在安全防范上不仅要求所制定的措施要细,而且还要求在执法的过程中更应该细致、谨慎。3、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人人有责的意识。安全防范工作与人民法院每个干警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必须理顺各部门安全防范方面的职责。主动与各业务庭沟通,做到信息互通、对策共谋,隐患早除。

三、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另一起事件是云南省某法院司法警察携带毒品被警方拘留,钟队长要求每位干警强化大局意识。要坚决纠正和克服纪律松散、作风涣散、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玩忽职守等事件,对违法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明,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为了增强队员的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能力,队长特别强调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法警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司法警察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奋发向上,一身正气,自觉树立好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要强化法律意识,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纪律作风教育与整顿,使司法警察养成警容严整,执行命令坚决,完成任务迅速的优良作风。会中还组织全体队员共同对法警工作职能、性质、地位、作用进行了学习。队员们会后都表示通过此次学习让自己充分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这项工作不仅不是可有可无的,而且在法院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

(覃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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