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法院“放水养鱼”助推民营企业发展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8-18  分享到:
 

818,龙圩区法院在审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时,充分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对暂处危机却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慎用财产保全措施,主动提出“放水养鱼”的调解方案,使被告当庭支付355万元,标的达705万元的大额借款合同案达成调解协议,这不仅盘活了负债企业,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危机,助推该企业良性运转。

被告桂隆食品公司是当地略有名气的民营企业,其生产的桂隆牌波纹面远销全国各地,因银行压缩放贷款的规模,其为扩大生产而向原告彭某借款。近年来随着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却遭遇金融危机,导致该企业经济链条断裂,部分生产线被迫停产,从而拖欠原告借款七百多万元不能如期归还,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要对该企业的生产车间、厂房及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查封,企业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龙圩区法院工业园区法庭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马上来到该企业现场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目前被告之所以拖欠原告705万元的借款,是受生产规模扩大经营的影响,需要支出大量的资金,被告为了不使银行的贷款链条断裂,正多方筹集资金先偿还银行到期的二千多万元贷款,为获得银行继续发放更多贷款资金的支持,就没能按时偿还原告的借款。当了解到该企业生产的桂隆牌波纹面已在当地乃至国内形成一定影响,并远销国内各大超市,尚有再生潜力,若将该企业生产车间及产品予以查封,这将严重影响其资金流动及生存和发展时,承办法官分别向主管副院长关坚及院长伍子练作了专题汇报,主动提出“放水养鱼”方案,即由原告先支付一部分债务,争取原告对被告生产的产品撤回诉讼保全,由债权人原告给与该企业适当宽展期,帮助该企业恢复生产。该方案得到了院领导的一致赞同,工业园区法庭的法官们即刻召集当事人洽商调解方案。

当日上午,原、被告双方如期来到工业园区法庭。在法庭里,承办法官本着不仅要让原告拿到借款,更要让被告的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思路,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了原告借款355万元,余款350万元及利息分期付款偿还,原告当即撤回了对被告生产车间及产品进行查封的申请。这起大额借款合同案在法院细致的调解工作中圆满解决,不仅保障了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最大化,而且避免了企业的停工停产,帮助负债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双赢。

(王宏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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