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法院:土地纠纷引发邻里斗殴 法官刨根到底促调解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8-25  分享到: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是中华民族经久传承的传统美德,处理相邻关系的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但龙圩区新地镇龙窝村两个邻里村民却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进而互殴。近日,龙圩区法院工业园区法庭成功调解了该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3525,原告与被告因土地发生争吵,进而互殴,原告蔡某被被告王某打伤花去医药费15000元。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当地派出所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说服、劝解等方式仍未化解此纠纷,为此,原告蔡某诉至本院要求被告王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

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且左右为邻。如果草草开庭判决,法官是可以轻松快速结案,当事人却只得到一纸写满孰是孰非和法条的判决书,并不能彻底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处理不好甚至有可能演变成两个家庭的矛盾。

受理此案的法官对案情进行初步了解后,首先确定了以调解为主的办案思路。承办法官通过到派出所查阅打架后民警对双方所做的询问笔录,了解事件的发生过程,随后到村委会深入了解双方发生争执的起因,走访双方当事人的左邻右舍,了解双方当事人平时的为人态度和性格,最后通过当事人的家属一起做工作,首先教育双方当事人对土地权属有争议应该通过有关司法程序解决,拳头并不能解决问题。承办法官观察到双方都为自己的鲁莽冲动而有所惭愧的时候,进一步细致地劝说他们作为农民赚钱都不容易,既然是同村的老乡又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诚相待。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由最初的强烈对抗转变为互相认错,并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告王某赔偿10000元的医药费给原告蔡某并当庭支付完毕。

(范醒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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