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为筹毒资扒窃手机,一男子被判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8-27  分享到:
   

    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男子李某松,为了筹集毒资去扒窃手机,被公安机关抓个正着。近日,龙圩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松于20143317时左右,在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大园塘市场百姓药店对出街道处,用携带的镊子盗走被害人杨某某衣袋内的OPPOX907型直板智能手机一台(价值人民币1439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被盗手机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松属于累犯,而且因吸毒而犯罪,可酌情从重处罚。最后,法院判定被告人李某松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刘国武  覃健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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