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法院:贪图便宜购赃物 财物两空还获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9-04  分享到:
 

生活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时下提倡的新风尚,但千万要节之有道,切莫贪图便宜,心存侥幸,因小失大。苍梧县沙头镇一女子陈某妮,就因贪图便宜购入赃车,日前被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214,陈某妮在明知无任何证件手续的情况下,在苍梧县石桥镇学田村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一名男子购买了一辆价值6 780元的雅马哈牌摩托车,后在梧州市龙圩区龙城路人民会堂对面处被失主陈某生发现并报警索回。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妮在明知无任何合法证件手续情况下,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陈某妮认罪态度较好,没给失主造成损失,且有悔罪表现,故对其判处非监禁刑。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彭政  覃健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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