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微信发挥大作用 龙圩法官巧用解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0-31  分享到:
 

20141029,龙圩区人民法院法官用微信沟通诉讼双方,成功让法庭内的当事人与千里之外的保险公司协商,最终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调解赔偿协议。

     因交通事故纠纷 双方闹上法庭

201451,原告廖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时被一辆南宁牌照由被告李某驾驶的小轿车撞翻在地,车辆受损,身上亦多处受伤。此次事故造成原告廖某11858.83元的损失。肇事车主李某及保险公司均在外地,无法协商赔偿事宜。于是,原告廖某将肇事车主廖某与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标的小路途远 不愿到庭调解

远在南宁的被告保险公司和车主李某认为该案件标的小,路途遥远,不愿到庭调解,只希望法院可以依法作出判决,这使案件的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案件纠纷无大小  巧用微信搭桥梁

“法院不能用外网,收发邮件很不方便,而且邮件沟通也很麻烦。”承办法官说。为避免双方来回奔波,提高办案效率,她将同意使用微信调解平台的双方当事人加为微信好友,邀请他们加入微信聊天室就调解方案等问题进行协商,并将草拟的调解方案用手机拍下来,再通过微信以照片形式发送给双方。“这样沟通起来很快,也能及时回复、讨论。”

法官和当事人亦可利用各自零散时间表达意见,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双方当事人亦可浏览聊天记录,避免法官来回传话,最大程度实现调解工作公开透明。该案通过多次的微信互动,承办法官根据双方协商意见多次修改协议内容,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1537元。原、被告均对法官利用新型电子通讯方式办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方便当事人,又减少了诉讼成本、节约了诉讼资源感到很满意。

(范醒毅)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龙圩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