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龙圩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门岗值班之时,成功处置一起当事人强冲安检门事件,有效地维护了法院审判秩序。
当天上午10时,当事人陈某来到法院门口值班室大吵大闹,声称:其健康权纠纷一案,判决被告人赔偿太少,要求直接找院长理论。值班法警陈智宁马上要求值班保安通知该案承办法官,并对当事人进行劝说,告知其在值班室耐心等候承办法官。该当事人在接受安检之际,突然拿着文件袋就要冲过安检门,想强行冲进审判区域寻找院长,两名值班法警马上对其进行拦截,将该当事人拦截在值班室,并严厉告知其要遵守《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相关规定,如继续强行冲岗将采取强制措施。该当事人经过值班法警的耐心劝说,同意在值班室等候承办法官协商案件,并承认错误,不应该一时冲动强行冲进法院审判区域。
在处理该事件当中,该院法警反应迅速、及时控制当事人、稳定当事人情绪,有效保障法院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以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按照《司法警察规则》第六条规定,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时:(一)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二)对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第三人和参加旁听的人员,在进行证件查验和登记的同时,还应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工作在法院一般是由司法警察执行,为了有效保障诉讼活动和诉讼参与人的安全,安全检查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因此,无论进入法院办事的当事人或参加开庭旁听人员,都应自觉遵守法院相关规章制度,以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卢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