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某当事人到梧州市龙圩区法院要求旁听刑事审判庭审活动,声称是被告人家属。在对当事人进行安检时,细心的值班法警覃璐发现该当事人酒味很浓,而且举止言行有些怪异,当即询问当事人是否喝酒,当事人强烈否认喝了酒,并要求法警给他予以放行。覃警员立刻要求该当事人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过几分钟的吹气检测,数值显示呼气酒精含量达到105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为防止醉酒当事人进入审判区域闹事,影响刑事庭审活动,覃警员耐心向当事人讲解《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有关当事人醉酒状态是不能进入法院审判区域的规定,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最后成功将其劝离。
(卢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