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5日上午,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由梧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和梧州日报社职员共同骗取公款的贪污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1年期间,梧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宁某某伙同时任梧州日报社党委办主任邓某某在为梧州日报社办理残疾人就业过程中,利用邓某某的职务之便,采取虚列残疾人名单的手段套取日报社发放给残疾人的工资共12.6万元,并将其中的8.4万元进行私分。公诉人庭上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两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涉案金额、罪名定性以及是否共同犯罪等问题均提出自己的辩解、辩护意见。鉴于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