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调解结案率、撤诉率,龙圩区法院民二庭的法官经常就地调解民事纠纷案件,特别是针对一些相邻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以方便当事人为原则,主动深入纠纷所在地察看和调解纠纷,努力促进案结事了。4月11日,在审理原告广西嘉进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富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市港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消除危险纠纷一案中,该院民二庭的法官到纠纷现场踏看、查验厂区地基塌陷等案情,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努力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据了解,该院民二庭今年一季度审结案件的调撤率达70%。
(黄小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