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诉前调解延伸至百姓家门口
    ——----梧州市龙圩区法院与辖区四个镇政府成立联合调解中心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4-14  分享到:

  
  “以前我们群众要打官司往往要跑上四十多公里路化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如果是偏远山区的所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就更多。而今中心成立后,我们在家门口就可以实现诉求。”4月11日下午,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龙圩区广平镇政府联合组建的联合调解中心正式在镇政府挂牌成立,实现联合调解网络全覆盖。当地群众对法院创新工作的做法拍手称快。当天该法院还同时在辖区的龙圩镇、新地镇、大坡镇成立了“联合调解中心”,同时还聘请60多名社会各界群众担任中心的联络员,发挥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治安信息员、群众权益维权员、庭审陪审员“五大员”的作用。
  据了解,联合调解中心将把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矛盾、山林土地纠纷、邻里侵权纠纷等作为工作重点,让调解中心成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利党利民、群众欢迎、党委满意的好载体,尽最大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真切享受到司法为民成果。龙圩区法院院长伍子练介绍,每周由各镇政府把每个星期发生的各类纠纷进行造册登记,并进行细化分类登记归项,并固定每周的星期四为联合调解日。如属法院管辖的纠纷,双方派员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由法院出具书面的调解法律方书,确立其法律效力,避免日后重复诉讼带来的不必要的成本。如调解不成立,疏导或引导他们走诉讼的途径解决,并告知其诉讼存在的风险。如非属法院管辖的纠纷,积极采取疏导、引导,并告知其到相关部门申请处理。
  龙圩区委政法委书记陆贵忠表示,联合调解中心的成立,为人民群众打造一个诉前调解的新平台,提供一个法律宣传的新阵地,力争通过调解中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并通过法律宣传和培训,使群众法律水平、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同时,法院也希望通过成立调解中心,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接,进一步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消除法官在群众印象中高高在上的形象,使法官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深刻了解案件真实情况,掌握鲜活的第一手材料,并在基层群众的协助下,使当事人矛盾的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当天下午5时,大坡镇联合调解中心刚刚成立,就有白鹤村村民来反映,其邻居郭某的养猪场30多头猪排出的猪粪散发出的臭气影响他们一家人的生活,要求猪场搬走。当天由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解组马上到现场“会诊”、把脉,在详细了解情况后,中心的工作人员耐心地进行了解释和调解,这起纠纷不到半小时就以双方达成协议而圆满解决,大家握手言和。大坡法庭庭长李文表示,今后,偏远地区的群众既可以选择直接到法院立案,也可以到联合调解中心接受诉前调解。镇上的百姓都饶有兴趣地对记者说:“这下好了,打官司不用往城里跑了,这可省了不少事儿呢!”
   

(李继远 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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