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法院:“阳光评议”助推阳光司法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4-08  分享到:

  
  3月31日,在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的一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庭审现场,来了一群特殊的旁听观众,他们不但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法庭辩论,而且更多关注的是法官庭前准备、庭审程序、驾驭庭审能力、司法形象等方面。
  这些特殊的旁听观众是龙圩区法院主动邀请的由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代表共30多人组成“庭审阳光评议组”。
  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增强司法公开化、透明化,主动接受权力机关和社会大众对法院工作行使监督权,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司法机关良好形象,龙圩区法院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阳光司法工作,全力推进庭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代表对庭审工作的监督。
  为增强代表和委员对庭审案件的了解,更好地履行法律所赋予的监督职责,庭审观摩前,该院向代表委员们发放了案情简介,让他们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向代表们发放《阳光评议表》,以便对法官庭前准备、庭审程序、驾驭庭审能力、司法形象等方面进行评议打分。庭审过程中,代表委员们手握案情介绍和相关材料,认真仔细观察着法官们法庭上的一举一动。
  观摩庭审结束后,“阳光评议组”各位代表就法官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作风、庭审驾驭能力和庭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一一评议打分。他们一致认为,审判人员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展示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庭审技巧和水平比较高,庭审程序严谨,庭审记录认真。同时,部分代表和委员对法院庭审一些细节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代表委员们希望法院今后要多组织此类庭审观摩活动,并建议将阳光司法制度化、常态化,方便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以此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审判监督,推进阳光司法,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促进案件的公平、公正审判。
  

(文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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