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联系代表工作机制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3-28  分享到:

  
  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伊始,就把制度建设作为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龙圩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与区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龙圩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龙圩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等制度,使代表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有章可循,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带队深入基层,与代表举行座谈,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络与沟通。
  (一)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在区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举办了第一届人大代表培训班,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李果机为代表们进行《代表法》等内容的学习辅导,提高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履职的自觉性。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经常与代表就业务知识进行交流讨论,组织人大代表重点学习《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每位代表订阅《广西人大》等刊物,寄送人大常委会《公报》,为代表们学习相关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创造条件。
  (二)密切联系代表。建立联系、接待、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带队深入基层,与代表举行座谈,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络与沟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区“一府两院”有关会议和活动。逐步建立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三)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与集中视察活动,对苍海项目建设、“美丽龙圩·清洁乡村”活动、龙圩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阶段性情况等重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常委会组成人员都积极参与调研活动,与代表互动。
  (四)做好代表服务工作。常委会依法及时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移交给区有关部门,组成人员做好跟踪督办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同时,积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龙圩区的市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做好服务。同时,着手创建“代表之家”工作,拟在我区建立8个“代表之家”。
  

(陈永津 老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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