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法院:裁判文书过“五关” 上网文书不怕“晒”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3-24  分享到:

  
  为了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确保裁判文书质量,杜绝出“废品”和“次品”法律文书,龙圩区法院结合实际,通过设置“五道关卡”层层把关和建立裁判文书质量奖惩机制,努力杜绝和减少裁判文书差错现象,收到了初步成效。从今年第一季度评查的裁判文书来看,仅有个别裁判文书出现了一般的文字差错,错别字主要是同音字,由于这些小差错得以及时纠正,确保了送达当事人的裁判文书和上网裁判文书经得起当事人和网民的“检验”。
  根据最高法出台的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从今年开始,所有生效案件裁判文书均要上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而且公开裁判文书内容必须与送达当事人裁判文书一致。裁判文书能否经得起上网“晒”,这对办案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龙圩区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的质量,不但加强了主管院长和庭长对主办人的办案指导和质量把关,合理制订裁判文书审签权限,杜绝主办人自审自判自签,而且将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前移,把裁判文书质量把关与评查工作结合起来,对于每件案件的裁判文书,在正式印发送达当事人之前,要经过主办人“第一关”、庭长(主管院长)第二关”、书记员“第三关”、审管办“第四关”层层把关,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在经过上述四道关卡后还要经网管人员“第五关”把关,并参照《关于梧州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差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了各个关卡的把关职责以及时间要求,保证裁判文书减少差错,又不因“关卡多”而影响办案效率。
  龙圩区法院在加强裁判文书质量把关的前提下,建立了裁判文书惩罚机制。一是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个业务庭开一个优秀示范庭审、每个法官写一份优秀法律文书和作一个典型案例分析,对优秀法律文书进行奖励,激励办案人员认真努力制作好每一份裁判文书。二是将裁判文书质量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内容,与部门以及干警的绩效考评挂钩。对裁判文书出现差错的,不仅要求承办人马上纠正,而且由审管办进行登记统计,建立裁判文书质量台帐,每季度定期通报和分析,促进裁判文书质量不断提升。
  

(邹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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