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法院集中销毁一批假冒香烟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2-17  分享到:
 

1216上午,位于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大地工业园区内的一块空地上,各种“中华、万宝路、555”等品牌的香烟堆叠在一起,随着执行法官下达销毁指令,堆积成小山状的香烟被陆续点燃,烈火持续熊熊燃烧,半小时不到,这批涉案赃物被悉数销毁。此次公开执行是龙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辖区内工商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公安局进行联动执法,对价值200余万总计17987条被生效刑事判决认定为涉案赃物的假冒香烟进行集中销毁。这是龙圩区自成立以来,法院第一起动用强制执行方式销毁价值巨大涉案赃物的案例。

被销毁的香烟均来自杨某、劳某某等8人的非法经营案。20136月,被告人杨某、劳某某等8人明知他人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没有烟草专卖运输证的情况下,帮助他人运输烟草制品经过原苍梧县大坡镇高速路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146月,经龙圩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该起案件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杨某、劳某某等8人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查扣的香烟予以没收。判决生效后,龙圩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该案件进行执行,经过充分的执行准备,定于20141216日在龙圩镇工业园区内对非法经营的香烟进行公开销毁。

龙圩区法院此次对涉案赃物的公开执行,既达到震慑犯罪的效果,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树立执行权威,又对保护被仿制品牌的商誉和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彰显司法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现场图片)

钟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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