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法院:恶意透支信用卡5万元被判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2-02  分享到:
 

在当今社会中,信用卡已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金融工具,人们在享受信用卡透支功能所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准则,否则也会构成犯罪。129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个案件,严某某因透支中国农业银行的信用卡5万多元,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2011101日,严某某为方便生意上的资金往来,在中国农业银行苍梧县支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授信额度为10万元。后严某某因生意资金周转不灵,使用该卡于20122月开始透支消费并套现,总计本金人民币5万多元,截止至2014625日,利息及滞纳金4万多元。期间,农业银行多次电话、短信、发出催收通知单等方式进行催收,但严某某始终分文未还,后来还将手机借予朋友使用以逃避银行的催收。银行最终因严某某恶意透支信用卡,经多次催收后仍不归还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严某某家属虽代其偿还了全部本息,但严某某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被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严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恶意透支,并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幅度内量刑。在对严某某具体量刑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到其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其已偿还了全部本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民众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信用卡恶意透支并非小事,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以进行刑事立案。持卡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交上一笔不菲的罚金。因此,信用卡消费一定要量力而行,以免触犯刑律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张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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