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针对不规范司法的“顽疾”,落实多项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该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针对不规范司法的种种表现,列出详细清单及规范措施,从普通刑事案件的受理、批捕、起诉到自侦案件的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的文书流转、赃款赃物管理,以及办案人员的言行举止、穿着装扮、出庭公诉等方面进行较为详实的规范。
为了强化制度的执行,该院纪检组、案管办定期对办案部门涉案款物查封、扣押、保管、处理、同步录音录像、监视居住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督察,及时通报工作不实,不认真、不细致、不规范的现象。同时还以案件评查来加强对规范司法的监督制约,一方面修订细化评查标准。不仅查司法不规范的大问题,也查卷宗装订、文书制作不规范,错别字、语言不规范等常要求又常犯的“顽疾”。把通报情况与考核评优挂勾,对通报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考核时扣分,严重者不能评优。另一方面还加强办案流程监控,按季度对办结的案件采取内网监控评查和卷宗实体评查结合,对网上办案系统监督办案的每一个结点,看程序是否规范,文书是否齐全,还要看案卷内的文书制作质量如何,录音录像、查封扣押处理涉案款物及账户管理等具体的办案环节是否规范,通过各办案环节的评查最后总结出案件质量优劣。
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通过抓规范司法专项活动,不仅办案流程更加顺畅,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而且社会形象也得到明显提升,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蒙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