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法院法官巧调解无声离婚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8-18  分享到:

8月17日,龙圩区法院大坡法庭快速成功调解了一起聋哑人提起的离婚案件,法庭耐心、细致有效调解工作受到双方当事人的衷心感谢。

   原告李某明是一名广东籍聋哑女子,2006年与龙圩区大坡镇寨村被告邓某某登记结婚。双方结婚后,邓某某上门与李某明共同生活,生活几年后,因双方沟通不畅,最终产生隔阂,2009年6月邓某某离开李某明家,不再与李某明共同生活,双方已分居达6年多。

   大坡法庭法官鉴于原告系特殊群体,无法用语言交流,法庭为了充分保护李某明作为聋哑人的诉讼权利,在接到案件后立案前,积极与家属及其代理律师覃某某沟通,积极联系其亲属,一起来参加“无声法庭”进行调解。经了解,李某明能作正确意思表示,其姐姐李某娴可以以手语与其沟通。8月14日立案后,考虑到李某明是一个聋哑人,路途遥远出行不方便且需要家人陪同,办案法官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当即电话联系了邓某某,通过多番沟通,邓某某表示同意到法庭进行调解。

   8月17日,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纸笔交流”、“家人参与”等多种方式,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传递法官调解意见。对其不明白的意见,法官都认真详细地进行答疑释惑,原告不仅了解了有关法律规定,还对承办法官产生了信任。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原、被告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

  调解结束后,原告及其代理人表示,以前都听说打官司特别麻烦,得跑几趟才能成,没想到这回法庭能切实考虑到原告作为外省人、残疾人的实际情况,以最快的速度为双方作了调解,他们打从心里感谢办案的法官!被告邓某某也表示,原以为自己不辞而别李某明6年多,其家属肯定会吵闹、责怪,没想到经过法庭调解,虽然与李某明不能成为夫妻了,但能像朋友般和平分手,非常感谢法官!

(黄小戈  陈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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