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法院多措举确保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取实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8-11  分享到:

今年以来,龙圩区法院新收案件数量激增,比去年同期增幅达70%以上。为有效应对案件大幅上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推动司法体制改革,龙圩区法院及时出台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常态化制度。为深化这一举措,该院出台多项措施,确保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并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制度规范到位,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制定并完善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案件基数,界定案件办理范围,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律关系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具有普遍性的案件列为院领导办案的重点。并且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求院领导直接参与案件的调查、调解、庭审及法律文书的制作,充分发挥院领导“传、帮、带”作用。

二是坚持督促到位,杜绝“挂名式”办案。将院长、副院长、其他班子成员办案情况纳入绩效考评,综合评定审判质效。同时,突出领导办案的自觉性,建立办案情况公示、每月通报机制,杜绝“挂名式”办案,要求领导班子对办理的案件高度负责,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办理案件的主动性,确保班子成员办案不走过场。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 达到以案带训的效果。把院领导编入固定的合议庭,除了办理自己承办的案件外,还要参与其他合议庭成员案件的开庭合议过程,通过参加庭审、参与合议等案件审理环节,发现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形成系统的指导意见。同时充分发掘院领导审判丰富的实践经验,院领导旁听本院案件的庭审、合议,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通过召开院领导办案交流指导例会、集中点评的方式与年轻法官分享办案心得,交流经验,找差距、补短板,促进审判权运行机制的良性循环。

四是院领导带头接访答疑,扩大办案效果。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精神,由主审法官、合议庭独立对案件负责。为解决院领导忙于行政事务而难于约见答疑的问题,该院大力推进院领导接访答疑工作制度化,及时建立相关接访规定,形成带头办案、带头接访一整套司法为民机制。通过院领导在立案大厅接访答疑、公布院长信箱、微博微信直接对话等方式,确保当事人都能与法院领导面对面沟通交流,也便于及时了解群众的诉求,拉近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司法亲和力和公信力。

据了解,该制度实行以来,龙圩区法院院领导累计受理案件13件,结案11件,调解率100%,将“传、帮、带”的效应得以充分发挥,提高了年轻法官的业务水平,促进了该院审判与执行工作的整体提高,有效促进审判工作的良性、健康发展。

(文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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