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做得好不好,到不到位,群众满不满意?除了要有精准的扶贫措施外,在对象识别上也要精准。”近日,广西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琪在该院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阶段总结会上对驻村干部提出了要求。
据了解,该院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不仅制定了工作方案,而且先后派出由院党组成员组成的工作组深入辖区四个乡镇开展调查走访。在走访过程中,该院干警与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亲切交谈,深入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人口状况、贫困原因、家庭成员收支、耕地面积、人均纯收入等相关问题,详细询问记录了贫困户的实际困难、致贫原因以及脱贫致富的需求和愿望,并征求了村民对帮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把好“扶贫对象关”上,该院要求本院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接待群众关于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的各类诉求,同时要求驻村干部要积极稳妥开展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工作,在评选扶贫对象前,要求挂点的干警要先上门走访所有农户,向他们介绍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情况,宣讲“精准”扶贫政策,了解他们的产业发展情况,家庭收入情况,主要致贫原因;评选帮扶对象要按照严格的程序审查,严格遵守“八不评”原则,选准扶贫对象。
据悉,由于该院重视扶贫工作的开展,获得了群众的信任,群众主动举报反映了该区大坡镇新安村村干部的陈某某利用其父亲为低保户身份,在其父亲病故后继续领取低保户补助长达一年的事实。该院经查证属实,及时向龙圩区民政局发出建议,退回了这笔款项。
该院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做法也得到了区委、人大和政协的充分肯定。
(蒙振强 姚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