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法院迅速贯彻落实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改革会议精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1-27  分享到:

11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电视电话会议,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咏做重要讲话。龙圩区法院组织审判业务部门、审管办、办公室全体干警参加完该项会议后,即刻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确保2016年1月1日起《案号标准》的顺利实施进行研究部署。

《案号标准》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向全国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标准(简称案号标准),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法院统一施行新的案号标准。案号标准是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标准化工作的重大举措,人民法院的标准化建设包括审判流程标准规范、证据认定标准规范、法律适用标准规范等诸多方面。案号标准既是解决人民法院案号标准不统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因应新形势下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

部署会上,分管立案、审判管理、司法统计及信息化工作的龙圩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华炎就该院推进《案号标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一是各部门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此次全国法院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深刻认识法院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并贯彻落实好沈德咏副院长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二是各部门要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管理、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立案、审管统计作为案件的统一进口和出口,要做好案号标准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对有关文件进行通透解读,文件做到人手一册,要对新的案件案号分类标准要准确理解,就案件收结案信息标准的要点准确把握,同时各业务庭室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保证案件案号、信息标准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三是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法院标准化的配套设施,特别要做好审判管理系统有关新标准化数据结构的架构更新工作,加强与上级法院有关部门及软件开发公司的协调沟通,确保案件标准化数据录入的准确有效。

专题会议

(文继全)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龙圩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