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犯罪的村干部,有的是我曾经的同事和熟人,他们走到这一步,是给我一个警示,作为村干部,就是要踏踏实实地为村民办点实事!”“太触目惊心了!怎么可以冒领死人‘五保金’?村民交的水电费,村干部竟巧立名目为私用?”
宣讲刚结束,十几名村委书记就围着检察官感慨地说道。这是日前,在新地镇镇政府会议室里的一幕。
近日,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预防部门干警联合财政部门先后深入新地镇、大坡镇、广平镇、龙圩镇,为当地112名村干部上警示教育课,着实为全体镇村干部打了一针“防腐针”。
课堂上,检察干警以发生在龙圩区的职务犯罪案例为警示教材,从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所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谈起,深刻阐述在农村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对乡村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产生原因、职务犯罪的易发环节等方面作了详细阐述。针对村干部的通常错误认识,检察干警一一举例说明村干部怎样做就构成贪污罪,什么是滥用职权,村干部不履行或者不合理履行职权造成了国家集体损失为什么构成渎职罪等村干部常见犯罪构成。同时,检察干警还就目前村委会财务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监督的现象,提出了相关改善的建议。
广大村干部聚精会神地认真听讲,并不停地做着笔记。课后, 村干部们议论纷纷,深受教育。纷纷表示这堂法制课通俗易懂,有针对性,使自己受益匪浅,不仅开阔了眼界,提高了对职务犯罪的认识,还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对以后正确履行职权、远离犯罪,服务新农村建设有很大的帮助,希望检察官经常性地开展类似活动,帮助他们有效的预防涉农职务犯罪。
(甘婵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