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法院与龙圩区政协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2-08  分享到:

2015年12月4日下午,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当天,龙圩法院邀请龙圩区政协部分委员到法院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作用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进法治龙圩建设主题开展座谈。龙圩区政协主席周颖、副主席钟浩坚等五名委员以及龙圩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了座谈会。

龙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指出,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1954年宪法出台前,《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和作用。它在新中国的宪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解决了在还不具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条件的时候建立和治理新中国的宪法依据问题。张勇表示,在国家宪法日当天,邀请政协委员来座谈,目的就是学习交流我国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切实增强宪法意识、贯彻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使宪法理念、宪法精神融入到普通市民生活之中。

“由第一届人民政协的《共同纲领》作为基础,逐渐发展和修改成为今天这部体现人民意志和国家性质的宪法。了解这段历史,我认识到人民政协与宪法历史的密切联系,更加理解作为政协委员的使命和对宪法的感情,从此开始学习宪法,加深对宪法的认识。” 龙圩区政协副主席钟浩坚率先谈了自己的看法。

 “实际上,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各级政府通过各种改革,让人们享受到的权利越来越多。比如,国务院刚刚出台规定,全面清理奇葩证明,明确指出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龙圩法院副院长关坚如是说。

“希望所有人发自内心地尊重国家宪法日,不要走过场,真正让大家接受一次很好的宪法精神的教育和洗礼。” 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纪念今天这个日子,也是守护自己的权利并唤醒法律赋予的权利意识。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听了大家的发言后,龙圩区政协主席周颖指出,今天是第二个宪法日,通过举行宪法宣誓、宪法进机关、社区、学校等一系列仪式和活动,宪法的威严正在逐步深入人心。通过持续反腐、约束权力,法律的尊严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尊重。同时在一系列改革中,宪法和法律赋予人们的权利正在进一步强化。周颖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将宪法精神、宪法规定贯穿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要以纪念“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要求,不断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要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推动全社会树立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要健全社会普法机制,把普法教育与执法司法实践相结合,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

座谈会前,周颖主席一行还实地参观了龙圩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接待区、诉前联合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援助)工作站、点对点可视化信访接待室、司法公开查询系统自主服务区、法院文化室等场所。周主席现场充分肯定了龙圩法院拓展诉讼服务中心新内涵的工作经验和亮点,表示法院能够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把异地办公的短板变成品牌,利用现代科技为群众诉讼带来便利,减轻了群众讼累,拓展了司法为民的空间。

(座谈会)

易宽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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