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梧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吴丽丽带领梧州市公证处人员到苍梧县司法局、公证处就公证执业区域调整问题进行调研并部署相关工作。
据了解,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从2016年1月15日起,原来由苍梧县公证处受理的龙圩区的公证业务将由梧州市公证处受理。
调研过程中,吴副局长听取苍梧县公证处主任对公证工作情况介绍,充分肯定了苍梧县公证处对交接工作作出的努力。随后,两地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就执业区域调整工作交接问题进行讨论并查阅了该处关于龙圩区公证业务的相关案卷。最后,吴副局长针对本次调研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充分交流办证工作,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满足龙圩区当事人的办证需求;二是针对龙圩区的实际情况及村镇调查取证难的特点,公证人员要做好吃苦耐劳的心理准备;三是针对龙圩区当事人的特点,做好相应的办证接待培训工作。
梧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吴丽丽带领梧州市公证处人员到苍梧县司法局调研
(曾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