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两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林业行政裁决案件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5-25  分享到:

2016年5月18日,龙圩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江秀彬诉被告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人民政、第三人江磊林业行政裁决一案,被告龙圩区人民政府、龙圩镇人民政府均派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龙圩区法院首次公开审理两级政府作为被告并且均派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一审行政案件。

原告江秀彬与第三人江磊因山林权属纠纷,申请龙圩区龙圩镇政府调处确权,龙圩区龙圩镇政府确权后,江秀彬不服确权决定,向龙圩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龙圩区政府作出了维持龙圩镇政府确权的复议决定,于是江秀彬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政府、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人民政府为被告向龙圩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该案由龙圩区法院副院长马华炎担任审判长,为了查明事实,在开庭前,该案合议庭成员组织原被告及第三人深入山林现场勘察,了解争议山林的四至等情况。同时,针对龙圩区山林纠纷多发的区情,为了依法妥善审理山林纠纷,龙圩区法院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与被告两级政府沟通,使两级政府提高了对行政机关负责出庭应诉工作的认识和重视,龙圩区政府和龙圩镇政府分别派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灿才和副镇长孔亚林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代表政府出庭应诉。

在庭审中,被告龙圩区政府和龙圩镇政府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应诉,既出庭又出声,与原告平等对话,详细陈述了作出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回答了原告方提出的问题,展示出良好的庭审风范。整个庭审规范、紧凑、有序,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请和答辩意见,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依法进行法庭调查,听取当事人的辩论意见和最后陈述,案件基本事实已经查清,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

龙圩区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代表以及梧州学院学生代表旁听了该案庭审,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推进阳光司法,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度,促进公正司法。代表们纷纷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助于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同时,通过旁听行政审判庭审,也有助于代表们深入了解基层政府部门履职和基层民众维权状况,为更好履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责提供了素材。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旁听庭审

(文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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