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法院与龙圩环境保护局建立司法审判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11-28  分享到:

2016年11月24日下午,龙圩区人民法院与龙圩区环境保护局在龙圩区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召开司法审判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座谈会,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陈少培、龙圩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华炎及该院行政庭全体干警、龙圩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区文辉、副局长姚清文及相关执法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今年7月,经龙圩区人民法院与龙圩区环境保护局充分协调,双方共同签署了《龙圩区人民法院龙圩区环境保护局加强司法审判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就建立沟通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工作交流机制、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对依法行政的积极促进作用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制订了具体工作措施。

为推动《备忘录》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具体落实,座谈会上,龙圩区人民法院向与会人员通报了龙圩区法院成立以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指出了行政案件中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龙圩区环境保护局也通报了该局的具体行政职能、人员配备以及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针对如何依法妥善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和困难,与会人员纷纷发言,并就进一步做好司法审判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进行深入研究探讨。

龙圩区环境保护局认为,当前环境保护形势严峻,必须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但目前在执法工作中存在取证难、立案难、行政处罚执行难等问题,亟需建立执法联动协调配合机制,破解困境。同时,该局还就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调查取证等实际问题及法律适用问题向法院咨询,与会法官一一作了解答。

龙圩区人民法院马华炎副院长认为,这次座谈会的召开,是龙圩区法院与龙圩区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服务和保障龙圩绿色发展、促进美丽龙圩的重要举措,标志着龙圩区司法审判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正式开启,通过双方深入沟通交流,既加深了双方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又推动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标准的统一,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备忘录》达成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努力推动龙圩区环境保护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提高。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陈少培副庭长充分肯定了这次座谈会的成效。他认为,在当前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要的情况下,龙圩区人民法院与龙圩区环境保护局及时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并签署备忘录,不但非常必要,而且今后必须不断加强,切实建立起完善有效的沟通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依法打击破坏环境的各种违法行为;同时,他强调,在新常态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要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自觉学法、用法,依法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源头预防环境保护纠纷发生。

座谈会

樊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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