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由区高院执行局局长梁文华、执行局综合处张小宾、市检察院派员组成的第一检查小组,莅临龙圩区法院检查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对今后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及完善作出指导。
会议现场
汇报会上,龙圩法院院长张勇向检查组重点汇报了龙圩区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开展以来的具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以及今后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的推进工作。同时,张勇院长简要介绍了龙圩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主要创新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今年四月份自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以来,龙圩法院高度重视,按照区高院、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协调执行局、财务室、纪检组各部门的配合,迅速成立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方案,通过案款归类登记、形成电子账簿、财务专人对接、应退未退案款定期全局通报、纪检组全程监督等措施,扎实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中,龙圩法院共清理执行暂存款39笔、金额438.838089万元,于2016年10月20日提前完成范围内全部案款的清理工作,且将已发放的案款信息录入全国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系统进行逐一登记,建立具体的案款明细台账。
检查组对龙圩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的台账及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详细了解清理执行案款的具体做法、财务管理等情况。区高院执行局梁文华局长指出,龙圩法院应以此次清理工作为契机,总结经验做法,创新执行案款规范化管理模式,逐步形成案款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
会上,梁文华局长对龙圩法院在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执行团队化、执行规范化方面的创新做法及成效表示肯定,希望龙圩法院能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拓展、深化,探索适合自身情况的执行新模式、新方法,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深入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市中院院长滕志华、副院长邓昌言、执行局局长颜桂南陪同检查。
(龙圩区人民法院 钟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