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法院举行自治区文明单位授牌仪式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座谈会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02-17  分享到:

2月15日上午,龙圩区人民法院举行“自治区文明单位”授牌仪式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座谈会,梧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欧杰出席授牌仪式并就该院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指导。

 

会上,龙圩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潘健华同志代表该院党组对欧副部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市委、市文明办及龙圩区文明办悉心指导创建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随后,结合龙圩法院异地办公的实际情况,向工作组汇报了该院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欧杰副部长充分肯定了龙圩区法院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作出的努力,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表示祝贺,希望龙圩法院珍惜荣誉,始终保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再创佳绩。同时,他就该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提出了几点工作意见:一要树立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共建文明城市,要以获得文明单位称号为契机,为梧州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把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争创全国文明;二要强化创新意识,善于挖掘工作亮点,在抓好道德风尚、工作业绩、文化建设、民主管理、环境面貌等文明建设的同时,深挖重点亮点,形成具有单位特色的品牌;三是要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开展道德讲堂,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先进典型事迹树起文明路上的标杆;四是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文明单位影响力,除在单位张贴宣传标语,还要对文明接待、文明执行等司法文明行为进行大力宣传;五是强化领导意识,做好表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持续性的系统工程,文明单位必须加强领导,始终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穿到各个环节,全力打造和谐文明的群众满意司法机关形象,为梧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多更大贡献。

(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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