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当班】“未检姐姐”的护花之旅
----梧州市龙圩政法系统优秀干警风采
近年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获得“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梧州市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就在这里,有这么一位女检察官,她用爱心让朵朵花蕾精彩绽放,用宽容和耐心唤回迷途羔羊,用真情保护救助未成年人。她亲切柔和、童心未泯 ,深得孩子们喜爱,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未检姐姐”。—— 她就是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副主任余静
清晨7点30分,余静忙碌的身影出现在龙圩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清点着:法律口袋书、讲座的PPT……
这是余静简单而普通的一天,也是无数忙碌日子里的一个缩影。
护航成长 开展普法宣传
经过充分的准备,余静整装待发,开启忙碌而美好的一天。上午9点,余静来到世纪广场,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开展普法宣传。“这是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规定。”“这是我们院给广大家长们的一封信。”余静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与漫画融合一起编制成法律口袋书,生动反映了哪些是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哪些属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并将一本本法律口袋书和一封封给家长们的倡议信交到群众手中,多方位实现普及法律、保护妇女儿童的目的。
在场的群众纷纷表示,原来生活中一些不经意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例如家长们平时不应当贪图一时方便让未成年子女代为购买烟酒,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里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通过阅读相关宣传资料,经过余静的一番耐心解释,很多群众深刻体会到,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真正关爱孩子的健康成长,就要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孩子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关怀、教育、保护孩子,是每个家长责无旁贷的使命。
与法同行 送法进校园
为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余静同志连续多年担任龙圩区第二实验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余静就来到龙圩区第二实验小学开展“与法同行 法伴我成长”专题法律讲座。
10点40分,法律讲座准时开始。余静通过通俗易懂的事例,向学生们阐释法律与每个人都紧密联系,在日常生活中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所有人都不能与法背道而驰。同时,余静通过法律口袋书、知识问答等形式,寓教于乐,在一系列的互动中将法治的理念融入到学生的心中。
唤醒迷惘 挽救失足少年
“我对不起我的父母,我以后一定会做个好人,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了…”下午3点,余静和书记员在本院审讯室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羽(化名)进行审讯,面对检察官和父母,小羽泣不成声。小羽今年刚满17周岁,不爱念书的他初中毕业后就没有继续学业,结交社会闲散少年终日游手好闲。
2017年7月的一天,小羽出于朋友义气和好奇心,帮助他人实施盗窃,盗窃了一辆助力车。余静对小羽的成长情况开展社会调查,得知小羽自小父母离异,且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其平时随爷爷一起生活。法律知识的薄弱和家庭管教的缺位,导致其误听不良朋友的怂恿实施盗窃。鉴于小羽在案发后悔罪态度好,被盗助力车也退赔给被害人,且涉案数额不大,余静认为小羽具有很大的可塑性。
为最大程度地挽救、感化失足的小羽,将其带回正途,余静安排小羽及其父母一起开展“家长课堂”,从司法、亲情两层面对小羽进行教育感召。看到痛心哭泣的父母,听到检察官春风化雨的教导和父母内心深处的剖白,小羽感受到司法机关和父母对自己的关爱,觉得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认为自己应该要懂得辨别是非,不应通过这种不法的手段获取钱财。小羽答应检察官和父母,以后一定好好做人,不再与不良朋友为伍,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希望检察机关能对自己从宽处理,给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未检”检察官感化、教育失足少年,挽救迷途少年的其中一个案例,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午5点30分,虽然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但余静依然在办公室里整理一天工作的资料,对一天的工作进行总结。这是“未检”工作的一个掠影,无数个忙碌而充满挑战的日子里,承载着“未检”检察官们的汗水与欢笑,奋斗的点滴凝聚成巨大的力量。学生们老师们的每一次肯定,失足未成年人的每一次感悟,群众的每一次赞美,都给检察官们带来动力,都是检察官们的收获。余静表示将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形式,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造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