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开庭审理

来源:平安龙圩网  发布日期:2019-12-04  分享到:



近日,由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某宏、李某英、张某福、许某民、黄某坤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6年2月,被告人林某宏注册成立广西昀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昀宥公司”),并设立网上平台“昀宥商城”,以消费100%返还的模式开展经营。2018年5月起,林某宏将消费100%返还的模式转为所谓太阳能光伏创新模式,对外宣传在昀宥商城注册成为会员,投入资金参与该项目和发展会员投入资金参与该项目,即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吸引社会不特定人员投入资金并不断发展下线,同时通过其设计的系统,由上线人员对下线人员缴纳的钱款进行瓜分,形成传销网络,至2018年11月止,林某宏控制的昀宥商城注册总账户达3886个,参与人员达1900多人,涉案资金累计人民币2800多万元。期间,被告人张某福、李某英、许某民、黄某坤均积极发展下线,下线会员均达3层30人以上。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重点问题讯问被告人,就案件事实进行分组举证,围绕定罪量刑发表公诉意见,深入剖析传销犯罪集团的社会危害性,并开展法庭教育。

此次公开庭审近50余人旁听,进一步扩大打击传销犯罪活动的群众基础,让群众了解什么是传销犯罪,并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打击传销犯罪的决心,对打击传销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龙圩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