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三步棋”——检侦合力强化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

来源:平安龙圩网  发布日期:2024-01-09  分享到:

自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区分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简称“侦协办”)以来,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作用,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检察依法能动履职,深化侦协办平台作用,走好制度保障、前哨把关、类案会商“三步棋”,促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高质效运行,机制落实走深走实。

近日,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2023年度全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评选结果的通报》,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区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获评“2023年度全区规范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制度保障

检察院联合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细则(试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职责》等文件及相关协作机制,对开展立撤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指派员额检察官到侦协办专职开展工作,通过阅卷及查询系统发现监督线索,及时开展监督,有效提高监督能力与办案质效。


前哨把关

一方面,充分落实提前介入机制,检察院根据申请提前介入的案件类型,指派检察官围绕案件定性、侦查方向、法律适用等开展引导侦查,将起诉和审判的证据要求向前端传导。侦协办成立以来,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20余起重大、疑难案件实现提前介入,有效推进了案件精准办理。另一方面,公检两家派驻侦协办的专职人员通过协商对案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推动难案精办,轻案快办,为提升案件质效打下良好基础。


类案会商

检察院与公安分局不定期召开业务研判会、同堂培训或检警联席会议等,分析办案存在问题,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办案数据、问题反馈等,共同分析研判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形势政策等问题。自侦协办成立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15次,分析调研20次,形成证据指引6份。通过一系列措施对双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共性、突出问题进行研究,积极助力案件质效提升。


下阶段,龙圩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合力发力,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深化探索新时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模式,大力推动刑事侦查、刑事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作者:谢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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