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枫”景“庭”好】“两难”变“双赢”,探索化解涉企纠纷“最优解”

来源:平安龙圩网  发布日期:2024-04-01  分享到:

3月26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联合梧州临港经济区管委会的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标的达121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梧州某建设公司与被告广西某工程公司签订一份《石方施工承包协议》,约定该工程公司就某基础设施工程区域石方施工发包给该建设公司。建设公司依约完成石方爆破等工程项目施工后,工程公司仅支付工程款1,730,000元,尚欠工程款1,216,445元未付。多次协商未果,建设公司将工程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第一时间与双方企业负责人了解情况。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宗旨,坚持“能调则调”的原则,承办法官邀请梧州临港经济区管委会特邀调解员联合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他们多次联系双方企业了解争议所在,根据他们的诉求和调解意愿,积极寻找调解契机和突破口。特邀调解员熟悉园区企业建设等情况,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分析,明事实、讲道理,承办法官则从案件的诉讼风险、时间成本、双方现实利益等因素,主动为企业算好“风险账”“时间账”“经济账”,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

最终,原被告双方就所有工程款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工程公司分四期将剩余工程款项支付给建设公司,建设公司主动放弃利息等诉讼请求。至此纠纷圆满解决,双方企业“两难”变“双赢”的良好局面,既节约了建设公司的诉讼成本,又缓解了工程公司的资金压力,生产经营平稳有序。

近年来,梧州市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不断探索化解涉企纠纷“最优解”,为企业提供一个更为高效、更为友好、更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让企业将有限的资源用于业务发展而非诉讼对抗。开展了“司法护航 助推千亿产业园区腾飞”党建共建活动,通过党建交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经验互通,形成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合力,促进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优化营商环境同频共振,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发展之“稳”,让各类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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